一、办理对象:
1、未享受国家规定退休待遇的居民或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居民。
2、年满60周岁。
3、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。
二、办理手续:(根据实际情况选择)
1、符合条件对象身份证。
2、符合条件对象退休证。
3、符合条件对象户口本。
4、子女身份证。
5、子女独生证。
6、子女收养证。
三、办理程序:
1、至户口所在地社区(村)进行申报。
2、社区受理后上报街道计生办、市计生局进行审核、公示后,社区通知发放存折。